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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个税二审稿增加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此外还有哪些新变化?

2018年08月27日 16:18
T中
维持一审稿提出的起征点、税率结构、183天居民纳税人标准不变;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给予优惠,扣除20%费用后计税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时隔两个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迎来第二次审议。与一审稿相比,起征点、税率结构均未作调整,专项附加扣除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的内容。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7日下午第二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此前6月常委会的一审稿中,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由按月、按次计税改为按年计税,将每月3500元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综合所得税率在原工薪所得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扩大较低档次税率的级距,但30%以上较高档次税率未作调整,45%最高边际税率不变。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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