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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房产税应差异化及非普遍征收

2013年08月16日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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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试点范围势在必行,房产税要运行起来,从第一步确权开始,到住房信息联网的建设完善及其后的一套制度,都必须具备,而且需要允许房产税试点差异化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江玲玲)房产税试点时有传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8月15日谈及此事时提出他个人看法:扩大试点范围势在必行,且必须采取渐进改革中先行先试的方式,将改革继续推进。

  贾康在海南2013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房产税要运行起来,从第一步确权开始,到住房信息联网的建设完善及其后的一套制度,都必须具备,而且需要允许房产税试点差异化运行。

  目前,中国仅有上海、重庆两市试行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贾康称,在可预见的时期内,中国进行房产税或者房地产税这项改革,绝对不能简单照搬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而要更多地借鉴其它的国际经验,比如日本,对首套房不征。即第一套属个人或家庭保障性的住宅,不在这个税覆盖范围之内。他强调这项税不是普遍征收。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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