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经济

湖北允许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

2012年08月31日 12:29
T中
省政府出台22条举措提振实体经济,涉及企业税费减免、融资、用地及投资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等方面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兆庭)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消息,湖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22项“硬举措”支持地方经济。

  《湖北日报》称,意见着眼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改善金融服务环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推动产业投资有效增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五个方面,就企业税费减免、融资、社保征缴、上市、用地等出台了22条支持措施。

  从今年12月1日起,湖北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意见称,在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虚收空转和增加收入而违规提高企业预缴所得税比例,对违反规定的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加大对违法、违章收费行为查处力度。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服务价格对小微企业应予优惠。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林金冰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