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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城市群内落户资格互认启动 宁波广州率先探索

2020年08月17日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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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9月11日起将江浙沪皖缴纳社保年限累计纳入本市缴纳年限,广州市拟将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纳入本市累计年限;此前中央明确城市群率先探索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作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探索城市群内落户资格互认首先在宁波、广州等城市落地。

  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自9月11日起进一步放开本市落户条件,其中规定,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本市缴纳年限。

  与宁波落户资格互认范围集中在长三角相比,广东省广州市纳入本市落户资格互认的范围更广。7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草案)》提出,本市完善人才积分落户政策,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本市累计认可。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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