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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降低企业及低收入群体负担 多省份暂缓调整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2020年07月15日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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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湖北等14个省份已明确,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2019年标准执行,以减轻中小微企业及低收入人群的缴费负担,促进就业稳定;北京还暂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7月通常是每年社保缴费基数集中调整期。新冠疫情冲击下,为减轻中小微企业及低收入参保群体的缴费压力,近期多个省份明确暂缓调整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6月下旬发文,在明确延长部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执行至今年底的同时,也提出“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根据财新记者梳理,截至7月15日,北京、湖北等14个省份已明确暂缓调整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各地政策覆盖范围有所不同,部分省份如福建仅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北京等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广西等则涉及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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