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经济

财政部修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融资行为不得列入

2018年06月27日 11:30
T中
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服务与工程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等八类事项不得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被泛化到工程建设领域,可能引发隐性债务风险,一直备受诟病。财政部正在修订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希望能改变这一局面。

  财政部6月26日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限定为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通过指导性目录在中央和省两级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编制本部门指导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吴秋晗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