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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财政部发文规范金融企业行为 防止加大地方债风险

2018年03月30日 21:11
T中
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融资时,需重点进行资本金审查和还款能力评估;配合整改的同时,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之后,财政部又将目光投向为其提供举债融资的金融企业

  财政部3月30日发布通知,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希望解决当前金融企业过度依靠政府信用背书,捆绑地方政府、捆绑国有企业、堆积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缓释财政金融风险。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存在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借债务的问题,举债方式日益多样化,风险不断增加。这其中既有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部门项目审批责任不落实等原因,也有金融企业推波助澜的因素。一些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放松风险管控、助推地方债务规模膨胀的问题。通知以强化监管为主要目的,对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融资过程中确实存在的乱象和不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及时纾解和纠偏。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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