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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四川问责两起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相关负责人被处分

2017年12月29日 20:00
T中
巴中市政府、市财政局违法违规出具融资承诺函,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通过区属国有公司以银行贷款、信托产品或发行私募债等形式融资,相关人员被给予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行政记过等处分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2017年最后一个工作日,问责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力度不减。

  财政部12月29日公布了四川省政府问责巴中市、成都市新都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的处理结果:巴中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魏某,新都区政府原副书记、原区长贺某被诫勉谈话,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处以降级、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

  为支持四川巴中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借款融资,2014-2015年,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融资请示,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政府、市财政局向相关单位出具承诺函,承诺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或在新城公司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时安排财政资金偿还有关债务,共涉及合同金额23.12亿元,其中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继续到位资金14.13亿元。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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