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经济

省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全面推开

2017年02月10日 13:23
T中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应在1年(不含1年)以内;进一步完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存款利率形成机制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经济下行压力犹存,财政收入压力不减。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全面开展省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通知要求,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应在1年(不含1年)以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与银行贷款挂钩,不得指定质押品,不得借此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

  地方财政部门要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指导金融机构参考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议定的范围,结合成本和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国库现金存款投标利率水平,进一步完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存款利率形成机制。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刘潇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赴港商务签注逗留期翻倍 人才签注拓展至北京上海

字节跳动反腐开除61人 四人涉刑事案件

央行上海总部:一季度住户存款定期化趋势有所减弱

特斯拉达到中国汽车数据安全要求 不再受禁停禁行限制

干预缺位 日元对美元跌破160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