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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敏:中国金融监管职能定位不清

2016年03月27日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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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纪敏认为,传统金融监管职能定位不清,不仅身兼监管与发展职能,还承担部分财政职能;监管区分金融与非金融机构,酿就竞争不公等问题
news 2016年3月27日,第五届岭南论坛,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纪敏发言。 梁莹菲/财新记者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纪敏认为,中国传统金融监管职能定位不清,远超风险监管本质范畴,不仅兼监管与发展职能于一身,还承担部分财政职能;而且,监管区分金融与非金融机构,酿就竞争不公等问题。

  纪敏今日(3月27日)在广州中山大学出席第五届岭南论坛,期间发表前述观感。

  纪敏表示,“十三五”规划强调的金融监管特征,包括宏观审慎、统筹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等,本质都是指向风险监管。然而,中国传统金融监管承担的职责远超风险监管范畴,职能定位并不清晰。

  在他看来,金融监管“越位”的一个体现,是监管部门兼监管与发展职能于一身。例如,不少金融监管部门使用大量监管手段支持小微企业、“三农”领域 。聚焦扶持薄弱环节和发展重点领域的做法,已经超越外部监管者所应承担的职责。

  另一个体现是,金融监管承担了部分财政职能。纪敏举例讲道,各界谈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时,通常想到或首先采取的措施是提高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这与金融监管最本质的理念不一定一致。因为提高不良容忍度,实际上是财政对金融的补偿,应当归结为财政职能或财政政策。

  此外,传统金融监管区分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导致非金融机构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而且容易产生竞争不公问题。举例而言,一些从事小微和“三农”业务的小贷公司,并未享受相关税收减免优惠。

  纪敏总结道,金融领域诸多资源错配、风险并存的表象,关键原因在于金融监管承担自己不应承担的责任。在这背后,则是计划经济产生的影响延续至今。他认为,未来的金融监管改革,有待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

  岭南论坛由财新传媒与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共同主办,为华南地区高级别的宏观经济与金融类论坛,聚焦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金融改革、投资机遇等国内外重大经济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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