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经济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落定 未满两年按5%全额征收

2016年03月24日 17:27
T中
完全平移了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北上广深以外地区满两年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两年以上非普通住房仍需按照差额的5%缴纳增值税

  【财新网】(记者 邢昀)各方关注的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终于落定。3月24日财政部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文件称,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对北上广深四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刘潇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29省份一季度经济成绩单出炉 吉渝苏领跑、海南增速明显放缓

“五一”临近机票价下跌 高铁一票难求

刘元春:本轮库存周期底部时间较长 企业投资信心不足

最新财新周刊|新能源车险难题

一代掌舵人林涌去职 海通国际前路何往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