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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论坛

李少平:惩治行贿 公检法寻求共识

2015年03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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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在今年3月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已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重受贿轻行贿”现象,提出议案和提案。公检法各部门已意识到需要破除这一司法中的“潜规则”,各部门都有专人在细致研究这一问题

  【财新网】(记者 王婧)包括纪委、公检法等部门正就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寻求共识,并将在达成共识后对此形成新规范。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重受贿轻行贿”的现状有望得到改变。

  3月29日,在中山大学举办的第四届岭南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透露上述信息。

  此前,李少平在《中国法学》2015年第1期杂志上发表题为《行贿犯罪执法困局及其对策》的长文。法学界认为该文带有“风向标”意义。(详见《李少平:反腐不能轻纵行贿犯罪》 )

  在这篇文章中,李少平详细分析了导致行贿犯罪执法困局的多方面原因。比如,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查办行贿犯罪案件中奉行不同的刑事政策。

  两高曾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等认定标准进行明确界定,且严格规定了适用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以及适用缓刑的条件。

  李少平文章认为,这些司法解释变柔性司法为刚性司法,提出打击行贿与打击受贿并重的政策思想,但效果甚微。

  文章称,长期以来,一些数额巨大的贿赂犯罪案件,行贿人的供述常被办案机关视为从轻处罚甚至立功的情节,导致行贿分子在被起诉前已被取保候审。在此前提下,法院审判人员习惯于配合纪委检察机关办案,往往倾向于从宽处理。

  但这一问题已引发高度关注。李少平告诉财新记者:在今年3月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已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提出议案和提案。公检法各部门也已意识到需要破除这一司法中的“潜规则”,各部门都有专人在细致研究这一问题。

  李少平称: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重受贿轻行贿”的现状有望得到改变。

  此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2009年至2013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行贿犯罪案件共计12821件,生效判决人数12364人; 受理一审受贿犯罪案件共计53843件,生效判决人数48163人,行贿犯罪案件收案数仅为受贿犯罪案件的24%,行贿犯罪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数仅为受贿犯罪案件的26%。

  而从实践案件看,一个受贿案件对应的行贿人少则几人,多则数十人甚至数百人。即使判决,行贿案件刑罚适用量也较低,缓免刑适用率过高。■

  附:李少平:开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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