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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财政部回应小微企业减税呼声

2013年07月31日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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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在当前形势下,针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是适当的,措施是有力的,也是比较公平的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江玲玲)针对小微企业减税力度能否加大?财政部7月30日对此呼声作出回应:在当前形势下,针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是适当的,措施是有力的,也是比较公平的。

  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政府在经济增速减缓、中央财政收入低增长情况下作出的这一举措,受到企业界欢迎,但也有学者、媒体提出,减税力度仍可加大。7月29日出版的财新《新世纪》周刊在社评“舒立观察”中即提出,中国极有必要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税收制度,而且支持力度应进一步提升。本次对小微企业暂免征收的优惠政策,可在不久的将来转为永久政策,并明确将惠及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水平也应大幅提高,第一步可从目前的月销售额2万元提至5万元。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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