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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中心:房产税改革思路未明致市场预期混乱

2013年02月21日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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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中心研究员提出,房地产税改革的顺序,首先应由中央制定出台房地产税法,然后要求全国按新税法在经营性房地产施行,最后由各地政府决定是否对个人住房征税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改革的顺序,首先应由中央制定出台房地产税法,然后要求全国按新税法在经营性房地产施行,最后由各地政府决定是否对个人住房征税。

  而目前,由于这项牵涉广大民众的税制改革基础未筑,房地产调控政策中却时时出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内容,这已导致行业及市场预期混乱。

  国务院2月20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重申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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