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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布营改增试点地区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

2012年04月26日 11:17
对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也需要明确

  据新华社4月26日消息 记者2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进行明确。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开展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伴随着试点的开展,对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也需要明确。

版面编辑: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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