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莉)财政部11月23日公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达《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节能环保行业的多项产品及劳务施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优惠政策为增值税免征,以及即征即退100%、80%、50%四种类型。
其中,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劳务,以及自产以建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的建筑砂石骨料等产品将免征增值税。
对利用污泥、垃圾或生产过程中的余热进行的生物发电,污水处理污泥生产的燃料等施行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财新网】(记者 王莉)财政部11月23日公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达《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节能环保行业的多项产品及劳务施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优惠政策为增值税免征,以及即征即退100%、80%、50%四种类型。
其中,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劳务,以及自产以建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的建筑砂石骨料等产品将免征增值税。
对利用污泥、垃圾或生产过程中的余热进行的生物发电,污水处理污泥生产的燃料等施行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责任编辑:王长勇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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