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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重庆十月起全国首征存量房产税

2011年09月26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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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为3400套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永)重庆将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重庆市日前宣布,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这是重庆市在今年1月27日推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之后,正式宣布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

  根据重庆市房产税的相关政策规定: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版面编辑: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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