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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出台“房产证加名征税”详规

2011年08月29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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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地方财税部门将在财政部文件发布后开始征收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究竟该不该征?如何征?财政部有望于本周发布详细文件。财新记者从财政部获悉,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正在走法定签发程序,“尽量在本周出台”。

  8月23日,南京市地税局通知契税征缴部门,要求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具体办法是按照房屋权属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的契税。而婚后共同房产加名不需缴纳契税。

  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王长勇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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