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邢昀)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报告。报告披露,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刘家义称,地方政府性债务在举借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等三个问题。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全国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061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到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