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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评论】谁还害怕反垄断法?

2011年04月14日 08:00
T中
在约谈、限价盛行之际,人们似乎忘记了《反垄断法》和发改委制定的《反价格垄断规定》的要求: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价格竞争内容的规定

  【财新网】(记者 秦旭东)全国工商联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倡议”旗下各商会保证“不涨价”!

  4月13日,全国工商联旗下的农业、水产、医药、烘焙、五金等24家商会联合发布一份名曰“保供应、稳物价、促和谐”倡议书,要求会员企业联合承诺“不跟风搭车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

  倡议书并且强调,各家商会倡议不以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方式串通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不人为抬高价格。

  殊不知,这种高调的做法恰恰违反了《反垄断法》。

责任编辑:张继伟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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